
停車場門口傳來細細的貓叫聲。
我低頭一看,五隻巴掌大的小貓擠在紙箱邊,眼睛還沒完全睜開,看見人也不躲,只是仰著小腦袋一直叫。叫聲細得像縫衣針掉在地上。
我站在那裡喊了十幾聲「這是誰的貓」,沒有人應。風颳過來,幾片枯葉滾過柏油路面,五隻小傢伙縮得更緊了。
手機震了。會議再二十分鐘開始。
我撥給老婆,她接起來時背景還有鍋鏟聲。「怎麼了?」
「妳可以⋯⋯幫我叫個車來停車場這邊嗎?」
「你又撿貓了。」
不是問句。是肯定句。
電話那頭沉默兩秒。然後我聽見瓦斯爐被關掉的聲音,鍋子放回爐架的輕響。她什麼都沒說,但我聽懂了。

十五分鐘後我看見她從計程車下來。她低頭看紙箱,眉頭皺起來,我知道她在數——一隻、兩隻、三隻、四隻、五隻。
「五隻。」她說。
「嗯。」
「抱回去怎麼辦?」
「先給牠們弄點吃的喝的,」我說,「我馬上在群組問誰要養。這麼漂亮的小貓,一定很多人搶著要。」
她沒有馬上回話。只是蹲下來,把紙箱邊緣被弄濕的報紙抽掉,用自己的圍巾墊在底下。
然後她把紙箱抱起來。
上車前她回頭看我一眼,嘴巴還唸了幾句,什麼「家裡已經三隻了」、什麼「你每次都這樣」——但她的手抱得好穩,穩到我在車窗外看著,紙箱幾乎沒有晃。
我知道她。
我太知道她了。
她嘴上嫌,可家裡那三隻,哪一隻不是她半夜起來餵奶、哪一隻不是她帶去打預防針、哪一隻不是她冬天開了暖爐還怕牠們冷。
她說我總是往家裡撿貓,但她從來沒有真的把哪一隻送走。
她只是需要唸幾句。
就像那些小貓需要有人聽見牠們的叫聲。
那天晚上我在業主群發了照片,在同學群也發了。不到一小時就有三個人說想認養。我坐在客廳,老婆蹲在浴室用溫水沾濕毛巾,一點一點擦掉小貓臉上乾掉的奶漬。
她沒有問我誰要養。也沒有問我哪時候送走。
她只是把毛巾擰乾,換一盆新的溫水。
電視開著,沒有人看。五隻小貓擠在她鋪好的舊衣服上,有的已經睡著,細細的肚子一起一伏。她盤腿坐在地板,安靜地看著牠們。
我忽然想起一句很久以前在哪裡讀到的話——
人活著,不就是得做點自己認為對的事情嗎。
我沒說出口。
但她抬起頭,看了我一眼,沒講話,又把目光轉回那群睡著的小貓。
燈光照在她側臉,我知道她聽見了。
她一直都聽見。